邮箱网讯 9月2日消息 近日,在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中,电子邮箱的用户将电子邮箱运营者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确认电子邮箱账户及账户内邮件的所有权,并恢复电子邮箱中已被删除的电子邮件。
基本案情
15年前李某某注册了免费电子邮箱,在大学就读期间及走上工作岗位之后一直使用该电子邮箱,邮箱中的电子邮件是个人成长经历的见证。后因个人原因,近两年未登录涉案电子邮箱账户,去年再登入电子邮箱后,发现里面的邮件被删除一空。疑惑气愤之余,向电子邮箱客服投诉,被告知免费邮箱服务协议中有“用户连续90天未登陆,运营者即有权删除电子邮箱中的邮件”的条款。李某某认为该协议条款是无效条款,要求恢复未经其同意即被删除的电子邮件,遂诉至法院。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北京互联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