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8 日消息,一封安全行业猎头请求奇安信科技集团董事长齐向东原谅的公开信在近日引发关注。
据该猎头在信中自述,去年 11 月被警方抓捕,从她的电脑和手机上,取证了 12000 条通讯录,其中涉及奇安信的有 1000-2000 条,希望得到齐向东的原谅,以便能“从轻发落”。
李某自称去年 3 月份从奇安信的离职员工那里通过拍公司内部沟通软件界面的方式,获得将近 1000 条的通讯录(包括姓名、电话等信息),涉及四五百名奇安信员工,但未经过这些员工知晓或同意。“做猎头特别艰辛,收集安全圈联系方式、加好友、增加人脉是自己不得已为之。”李某解释称此举是为了“吃饭,养家糊口”。李某一再强调自己当猎头很艰辛,只从网络渠道招人,猎头是赚不到钱的。她认为只要不卖这些通讯录信息就不算犯法。
10 月 26 日,奇安信方面回应澎湃新闻称,此事为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奇安信是受害公司之一,“据我们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所述内容多处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安机关于 2023 年依法对其抓捕后办理了取保候审,目前此案已移交检察机关,案件细节需待宣判后才能予以披露。”
另据凤凰科技报道,获取通讯录过了半年后,李某手下的一名助理开始大规模地添加奇安信通讯录联系人的微信,这一行为最终引发了此次事件。
IT之家查询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获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成立以行为达到“情节严重”为前提。
具有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比如: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 50 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500 条以上的;
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其他公民个人信息 5000 条以上的;
数量未达到上述标准,但是按照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