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破译邮箱密码 窥人隐私敲诈100万

 邮箱网  0条评论  3719次浏览  2013年01月02日 星期三 17:25

分享到: 更多
漫画/大耳兔
漫画/大耳兔

中年男子朱某电脑玩得高明,称得上“黑客”。这名黑客时常破译人家电子邮箱密码,意欲何为?原来,此人有个癖好,进入人家的电子邮箱只为窥探隐私。

去年8月,朱某利用黑客技术进入大连某集团公司及该公司老板电子邮箱,朱某进去浏览一番,发现老板与一外地女士邮件来往频繁,能看出,两人原来是工作关系,后来成了好友,这事本来正常,偏偏朱某萌生出弄钱的想法。朱某盗取了邮箱中的邮件,留下几句话,索要100万元,你要不给,我就把你与某女士来往的电子邮件发布到网上,让你难做人。

老板知道这事,刚开始没当回事,朱某见对方不为所动,来了一个“八卦”方法,选了那么几段邮件内容,掐头去尾发布在网上,加了一个标题:某富豪与某女士的什么什么。老板知道遇见了小人,老板走正途,报了案。某女士知道后也从外地过来报案。

网络警察很快锁定朱某作案的电脑,朱某到案,他对这事都供了。

警方一查,此人是黑龙江人,曾因盗窃罪被甘区法院判刑14年,2010年才恢复自由身,如今又干起这个勾当,不能轻饶了他。

庭审时,朱某突然翻供,他可能想反正查无实据,没想到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等形成了证据链条,只能弄个认罪态度不好。

法官表态,朱某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结果 去年12月下旬,一审法院判决,朱某因犯敲诈勒索罪,判刑10年。

编辑点评

人性总是这样,对窥探他人的隐私拥有着无法遏制的好奇心;人心总是这样,对在黑暗中所犯下的错误甚至罪恶心存侥幸,总以为神鬼不觉。

现实的世界,人性拥有无限的可能,无论阳光的抑或黑暗的,都远超出想象,不必感慨和愤怒。有一句诗说得好,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也许真相会被掩盖在无数的谎言背后,但有一点不变,只要曾经发生,就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

直觉会帮助人们跨越事实做出判断,但细节却拥有最伟大的力量。只有在事实面前,那些伪善的、貌似正义的、看上去委屈的假装才会被击破,还原最本质的丑陋面目。法律,就是要无限追寻那些细节,还给人们以公正。

原文转自:大连新闻网

标签:黑客安全

我的评论:

请  后发表评论。